我是一家国企职工,工厂破产后,有一部分人重组后成立了股份制公司,把欠我们职工的钱都入了股,我们就成了股东,但是在这期间公司根本没有给我们发过钱,也没有召开过股东大会.在2010年又让我们把股份买给他们,而且是给我们几少的钱换去我们的股份,跟我们签的协议没有日期,没有公章,我们就稀里糊涂的就把协议签了,请问这样的协议有效吗
回答数:867
显失公平可以撤销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2522 人今日律师解答 49497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