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的房子,写的是我老公的名字,但不是全款买的,婚后4年还的8万,请问离婚我能分到房子吗
17天前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您提供的案例中,虽然房产是通过您的丈夫名字购买的,且您没有支付任何款项,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于偿还贷款的部分也应视为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因此,在离婚时,这部分房产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可能需要分割。 具体而言,如果双方对这笔债务和房产有明确的协议或约定,可以根据协议进行处理;如果没有,则法院可能会依据公平原则来确定该部分财产的归属。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判决结果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经济状况、房屋的价值等。 建议您与您的配偶协商解决这个问题,或者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