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食品异物赔偿标准法
2019-09-04 15:55我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明文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而在近期发生的纠纷中,由于食品中的异物均未造成消费者实际的人身损害,对于是否应该支持“十倍赔偿”的请求,也就出现了两种不同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只要生产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不论是否给消费者造成了实质损害,均可以请求十倍的赔偿金;第二种观点则认为,《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是补偿性赔偿责任,第二款规定的是惩罚性赔偿责任。两个条款是补充关系,即消费者主张十倍赔偿必须以有实际损失为前提条件,否则不应支持。 食品吃到异物怎么赔偿 问题食品只退换货是逃避法律责任 “食品吃出异物,消费者除要求退还价款外,完全可以向商家索要十倍赔偿。”市消委会维权律师团邱兴亮律师表示,《食品安全法》中关于十倍赔偿金的规定是一种惩罚性赔偿原则。一些销售问题食品的商家仅给予消费者退款或换货的做法是错误的,逃避了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此外,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因购买问题食品,人身权益受到侵害,造成严重精神损害时,消费者还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