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我是一名农民,本村村民把所有农田已租给永谊公司(本公司以搞开发旅游观光种植蓝莓基地为由)现已租给他公司第四个年头,种植少部分(总面积不到3分之1)蓝莓树苗,由于管理不善,树苗要死不活,满地杂草,形势象如失败丢弃!剩余大部分(估总面积3分之2)农田已丢荒两、三年,有的至于到今从没动过土!让我们平民百姓看到很伤心难过,悲痛欲绝!而且还违反合同破坏原田的田基路和灌水沟,部分水田被他挖得严重损坏,看不出原来一点水田样!已投告本地政府反应情况,久已未得答复,渺无音讯!由于本村民没有高文化水平人士,都是文盲、法盲!到现投靠无门,不想再让这种皮包公司再这样继续浪费我们的宝贵田园了!请求助律师……
2021-07-18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