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豪仕登大酒店的一名员工。工作己三年有余。我现在按合同规定提前一个月交了辞职报告。按规定是要做到这个月的三十一号,可是在这之前她们还欠我四天存休。我因有事想把这四天存休休掉也就是提前四天离开。可是领导说人少不给批谁,非让我把那几天上完,说算加班。我因有事不乐意,她们就说,如果我要把存休休掉的话,就算我旷工要扣我一千元钱,请问我该怎么办?打劳动局电话他们也不接。他们也不乐意出力,我该怎样才能维护我应得的权利,求帮助。
2017-12-27 19:38扣工资是不合理的,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