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状 本人王叶军(身份证号320911197406264917),2017年8月至2018年7月受聘于义务外国语学校,合同上写明年薪15万,解聘时实发10万8千5百。当时,校长杨卫平给出的解释是年度考核奖(2至4万)需滞后一段时间再发放,还特此写了证明。2020年5月,有以前的同事问我拿到考核奖没,我这才意识到杨某想抵赖。为此,我于9月30日持相关证明前往义务。当杨某在电话里听出我的相关诉求后,满口但应帮我解决,可我赶到学校大门口时他却电话不接、短信不回,保安也因此不让我进校。我把相关情况向北苑街道办、义务劳动仲裁局举报后,工作人员建议我依法起诉。 为此,本人正式提出三项诉求,要求杨某:1.补
2020-11-03 1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