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1、甲钢材厂经介绍人张三介绍,向本市乙器械厂订购批总价款为30万元的设备。 乙厂在订货合同中明示给予了甲厂5%的优惠。之后甲厂为了感谢张三,给予“好处费”1000元,乙厂也向张三支付了1000元“好处费”。甲乙两厂分别将“好处费”支出入了账,并代为扣缴了张三的个人所得税。 两厂向张三支付“好处费”属于什么性质? (5分) 是否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5分) 为什么? (5分) 2、乙机械厂准备研发- 款电动驾车机,找到在丙厂工作的技术员王二,请求其搞一批图纸,并且允诺支付一定的顾问费。丙厂自主研发并投入量产的电动驾车机自投放市场后销量一直居高不下。参与研发设计的王二于年底交付给乙厂
2020-12-25 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