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是四川大竹县人 现请教些家庭问题 我们这是拆迁户 一共有6套房 父母名下3套 小姑子一套 我老公名下2套 就房屋拆迁款和过度费一事请教下 拆迁款都被父母拿去了 我们一分没有 过度费也不给我们 现在我们要出去租房住 是不是可以要求父母把属于我们夫妻的两套房子的过度费给我们 如果父母不同意我们应该怎么做 谢谢
4天前尊敬的用户,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拆迁补偿款以及过渡费用的问题,应当由被拆迁方(即拆迁户)与开发商或者政府进行协商。如果拆迁协议中明确了拆迁补偿款的具体分配比例,那么按照协议约定进行分配。 至于过度费用,通常是指因拆迁引起的搬迁过程中产生的额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搬家费、安置费等。这些费用一般应由开发商或政府承担,并且这部分费用不应作为拆迁补偿的一部分。因此,在处理拆迁补偿时,您应该首先确认是否已经得到了足够的补偿,并且是否有权获得相应的过渡费用。 如果您对拆迁补偿款及过渡费用有疑问,建议您向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咨询,以便获取准确的信息和解决方案。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最后,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