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今年十月份从覃某处转让了一家便利店经营,店内的烟草证署名系覃某的朋友陈某,订烟要先汇款进陈某的银行卡扣钱才可订烟。由于店内香烟紧缺,本人急于早点拿烟销售,同时催促原店主覃某尽快撤销烟草证,好让我办理新的烟证。当日上午我将7008元汇入陈某银行卡(有流水账单),下午便和覃某去办理了新的烟证。谁知经烟草局经理提醒,原有的烟草证被注销后,陈某银行卡里的七千元便不能用于订购香烟。我便短信联系覃某,请求他帮忙向陈某要回这7008元,覃某开始一口答应(有短信记录),谁知后来一再借故推脱,直到如今,甚至恐吓我说这是我自愿转的钱,法院也没办法帮我要回来。我想向您咨询,我有和覃某的短信记录为证,能否讨回钱
8天前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交易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如果覃某在未告知的情况下使用他人名义开设银行账户,并且在支付过程中利用该账户进行诈骗活动,那么您可能有权要求覃某返还所收取的款项。 合同条款存在问题。如果您与覃某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并且合同中存在关于退款或违约责任的规定,您可以据此主张权利。 民事诉讼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您可以选择通过民事诉讼程序来解决争议。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通过收集证据、提交诉状等方式证明自己的主张。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法律顾问,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