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一个合伙夜宵店,正常营业时间是下午5点至次日凌晨4点。有两个合伙人与他人喝酒从晚上11点到次日凌晨4点,他人买完单,要走。我们也收好了档准备下班,两合伙人还要与他人再喝,无法收他们那张台。两合伙人又与买好单的他人喝了2小时,也没点什么,也没买单。(都是他们自己在拿酒)后面当事合伙人收档时,喝多酒的他人推店门雨棚时,雨棚意外倒下砸伤他人至死(他人是自己推的,也是合伙人带来的同事)我想问下其他不是当事合伙人承担什么责任?两个当事合伙人承担多少责任?不是当事合伙人可不可以起诉两个当事合伙人给带来的损失?
2021-01-15 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