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保护法未到货违约赔偿,我们是卖方,签订合同时没有签订违约的事宜,现在顾客要求我们赔偿总金额的50%,是否合理,如果计算实际损失包括什么内容(我们是卖家具的,顾客着急住)
2021-04-15 15:35您好,赔偿损失。消费者因经营者的违约行为遭受财产损失的,有权要求经营者赔偿其损失。《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可能造成的损失。”但《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措施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