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公之前以我老公的名义到银行贷款了15万,我老公去签字了,但是我不知道这个事,我没去签字,我的名字是我老公代签的,这个15万我和我老公一分钱都没看到,都是我公公一个人拿走的,现在我公公老年痴呆了,银行法院起诉了我和我老公,并且还对我们的生活很多事情做了限制,如果我要告银行,是否可以胜诉?如果我有银行流水,能证明钱转给了我公公,这样可以证明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吗
16天前对于您的情况,您和您的丈夫需要仔细考虑可能面临的后果。首先,如果您已经知道公公以您的名义向银行借款的情况,那么您有权要求偿还这笔款项。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您没有直接参与借款过程,因此无法证明这笔款项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 其次,即使您不知道公公借款的情况,也不意味着这笔款项与您无关。银行和法院可能会认为,您作为配偶之一,有义务了解并管理好家庭财务状况。因此,银行或法院可能认为您应该承担还款责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最后,如果您能够提供银行流水或其他证据表明这笔款项是用于非共同生活目的,这可能会有助于证明您不是债务的受益人。然而,这并不一定保证您不会被判决为共同债务人,因为银行或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判断。 总的来说,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详细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并制定相应的策略来应对这一复杂的问题。同时,保持冷静,避免情绪化决策,这是解决问题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