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延误3个月怎么赔偿,
2020-12-11 18:58一、国内特快专递(EMS)邮件赔偿标准 保价邮件如发生丢失、损毁或短少,按实际损失价值赔偿,但最高不超过相关邮件的保价金额; 未保价邮件如发生丢失、损毁或短少,按实际损失价值赔偿,按照邮政法、邮政法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办理,但最高不超过所付资费的三倍;邮件如发生延误,免除本次所付资费(不含包装箱、保价等附加费用); 对其他损失或间接损失,我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如因寄件人填写收、寄件人名址、联系电话不全、错误,导致邮件延误的,我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国际及台港澳特快专递(EMS)赔偿标准 延误:退回50%邮费。 信函、资料类邮件丢失、损毁:每件400元人民币。 邮寄时未在详情单上申报价值的物品类邮件发生丢失、损毁:每件400元人民币。 已申报价值的物品类邮件发生丢失、损毁,按申报的实际价值赔偿,内件部分丢失、损坏的物品,按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均不超过每件:500+60*W(元人民币)W为用千克整数表示的邮件重量,小数点后零数进为1千克。 邮件发生丢失、损毁,除按相关规定赔偿外,退还已收取的邮费和特殊查询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