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的是我和我前夫离婚了,我和他在一起时买了个房子还有车,我们离了有7个月了离婚时都给他了,我现在想要回属于我的那一分,还能要回来吗,买房和车的时候都有我的名字,就是房子后来他改成他自己的名字了在我们还没离婚的时候就改了可能有点乱,我和他都是二婚,我一个儿子,短短续续的和我们在一起他有三个女儿不怎么跟我们,我和他在一起12年了房子是15年买的那时间我们没登记就买房了,我们是在去年11月份才登记得,房子改他的名字的时候是我们生气了他说把房子改成我的名我说为什么改你的名他说不给我改你儿子小心一点到时候你别后悔我想孩子要紧我就给他写了一个协议书,当时也没改过来,后来改的车也是带款买的现在还有
2025-04-20 02:01您好,关于您提出的请求,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一般应当认定为共同财产,除非能够证明该财产属于一方个人所有。因此,在离婚时,如果双方均同意将房产和车辆等共同财产分割给对方,并且已经签订了相应的书面协议,则法院通常会支持这一协议。 然而,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权要求这部分财产归还给自己,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证据收集。收集与离婚过程相关的所有文件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离婚协议、买卖合同、付款凭证等。 法律咨询。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了解您的权利以及可能采取的行动。 诉讼程序。如果您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原物归还或部分归还。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操作需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法律顾问,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同时,考虑到家庭成员之间的情感关系复杂,解决这类争议时应尽可能避免激化矛盾,寻找更加和平友好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