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和我对象是二婚,房子是在登记前买的是写我的名字!但是首付是他拿的!装修和贷款我们共同还的!我想咨询一下,我需要去做公正吗?还有如果我们离婚房子会给谁?
回答数:778
首先房资在婚前的属于按份共有,但是对于会后还贷和房屋的自然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建议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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