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借了高利贷,借了大概24万左右,两个多月后,加利息签了欠条33万。现在对方起诉我了,但是转账记录只有14万多!其他的现金我可以不认吗?没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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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本人已经在欠条上签字确认欠条就是就法律效力的,对方提供的只是辅佐证据,您本人可以主张抗辩,但是不一定能够获得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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