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套房产,一个商铺,第一个写的双方的名字,总价值是31万贷款13万,我以别人的名义买的房子,交了7万元,我爱人知道,我和我哥一起买的价值30万,交了15万,登记在我和我哥的名字,结婚8年,已经办完离婚证,协议离婚,当初把财产除了第二套房子给我,其余的都给女儿了,现在都想反悔
2024-08-09 14:42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能存在一些复杂的法律关系。首先,关于第一套房产,虽然您与他人共同购买,但因为没有明确说明所有权归属,所以该房产可能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其次,关于第二个房产,您作为唯一配偶拥有产权,这表明该房产属于您的个人财产。然而,由于您在办理离婚手续时未将该房产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因此它可能是您的个人财产的一部分。 最后,如果您想重新考虑离婚协议,并要求重新分配这些财产,您需要通过合法途径(如法院诉讼)提出请求并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复杂情况时,请务必寻求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