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五年与丈夫结婚,九八年生有一子并分得土地五亩四分地,二零零四年二月丈夫再外地出了车祸,丈夫的大哥在经手事故的赔偿,二零零五年九月赔偿问题没有结果,因一个女人带着孩子无法生活,经人价绍认识领村一男子带着到广州打工,(没领结婚证,在家办了酒席)之今,赔偿款婆家没给,土地也被老公的二哥强行霸占去,当时地里有三亩五分地的绿化高棵树,曾也向他家讨要,被他们家人骂了出去,(这么多年为此我十分痛苦丿今年听儿子说要土地认证,六月份我请假回老家,要把土地和宅基证写成儿子名字,但被婆婆通过大队写在了她的名下,我该怎么办?我真的很痛苦,急求指点!
2025-02-15 10:14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继承权等问题。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和帮助。 首先,关于土地和宅基地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取得和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如果你们夫妻双方同意,可以协商处理,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果您认为自己对土地拥有合法的权利,请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并寻求法律援助。 其次,关于赔偿款的问题,由于赔偿款属于死者遗产的一部分,按照法律规定,应该由其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继承。如果赔偿款已经支付完毕,而您作为死者配偶的一方未能获得相应份额,则可能需要考虑是否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得到补偿。 最后,关于土地使用权的问题,根据我国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经营权是基于合同关系产生的权利,承包人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如果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承包人的子女或其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在承包合同中约定继承权,也可以申请继续承包经营权。因此,您可以尝试与对方协商,争取得到土地使用权。 总之,面对复杂的家庭纠纷,建议您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同时,也要注意维护好家庭内部的关系,避免不必要的矛盾和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