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前一家公司干活签的三年合同,现在一年不到,是给一家科研机构定点做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现在这个地点的业务丢了,公司也没有地方安排,现在公司经理以个人名义在外面租了一间房子做为办公地点,让我们去那里歇着,但是要求跟正式上班一样到点上下班,在公司什么都不干,我觉得不稳妥,不想去那里呆着,还是想去原来的工作地点干活,所以交了离职报告,后来领导也同意我离职了,所以手续办完之后我就去原来的工作地点跟新公司谈,人家也同意了我过去干活,正好当天给给经理看到了,她就说我要么离开这个地方,要么还回公司呆着等一个月之后再走,要不然一个多月工资一毛都别想拿到。说离职报告没有她签字就无效。我现在该怎么办?
2021-07-30 11:14由于您提交的问题涉及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短时间内无法给您提供较为完整的专业意见,建议您在9:00-18:00致电*******106由助理安排律师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