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对方是营运车要赔营运损失合理吗

2020-12-26 20:27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事故责任人需要赔偿误工费,但法律没有规定具体标准。 可以要求对方提供收入证明。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扩展资料 误工费计算公式 1、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2、无固定收入的: 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注: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2)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注:“相同、相近行业”判断标准: ①产业分类标准; ②同一产业内的社会评价标准。 ③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判断标准(区别于民诉法上“受诉法院所在地”)。 (实践中一般以(每年5月份左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法院会对本辖区相关数据作出的统计(引用统计部门)为依据,以江西为例,如《江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赔偿项目参照指标》

2020-12-26 20:27:00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1369今日律师解答 47974

相关推荐
你好,我房子交了意向金能退鸿 1回答
甲车自西向东,跟随前方乙车左转,被自东而西的丙车撞到尾部,谁的责任? 1回答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与驾照有关系吗? 1回答
关于离婚的法律咨询怎么收费 1回答
一个公司地址可以几家公司用 1回答
35年亲生父母不赡养能去法院起诉? 1回答
在厂里被领班的打成轻伤二级厂里有责任吗, 1回答
国际保理中,债务人拒付,损失由谁承担 1回答
在法院写的协议书弄丢了,而对方又私自修改了协议书,我该咋办 1回答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诈骗罪的事情 1回答
汽车保险赔偿范围和金额 1回答
离婚案起诉期间房子能不能卖? 1回答
为规避男方债务,离婚时女方名下房产归女方所有写到离婚协议里面去?还是不写好? 1回答
农村宅基地说临街控制范围内批不下来怎么办 1回答
意外致71岁老人死亡怎么赔偿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