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事情是这样的: 第一件事,我在3个月前谈了个男朋友!这个男朋友在合肥有家公司!我跟他在一起两个多月,他以各种借口找我借钱,总共向我借了有五六万块!有些借给他的钱,是他用我的身份在借贷平台上借的,他说一切都由他担着!现在分手了,找他还钱!他就玩失踪,对我不 理睬! 第二件事,我跟他之所以成为男女朋友是因为有一天晚上我喝醉了,他趁我不清醒的状态下与我发生关系的!这算不算强奸!事后他说拿钱解决还是处处看,我看事已至此,就选择了后者! 第三件事,我跟他相处的期间,他说他没结过婚,没有孩子!但是分手后我才发现他有过婚史,并且孩子都快7岁了!想问下律师,这算不算欺骗,诈骗!
2021-06-19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