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天水市清水县黄门乡王店村,因修天庄高速我们家征地2.45亩,政府部门说是地价同意49800元每亩,地上附着物果树等不做赔偿,我家不同意补偿政策故没有在赔偿协议书上签字,后面政府在我家不知情下将赔偿款以工资名义打至我家一卡通卡上,我家一直期待可以和政府部门进行协商但是一直没有人员与我家联系。今天早上甘肃公航旅施工队伍在我家地里将我母亲拉住强拆! 我就土地赔偿问题和被强拆向您咨询。望回复!
回答数:734
您好,赔偿标准是当地国土局制定的,有异议可以反应,影响政府工程施工可能被拘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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