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不发,强制性要求交了工服钱才发工资

2020-11-19 19:47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对方解决

2020-11-19 19:47:37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5456今日律师解答 48840

相关推荐
夫妻一方瞒着对方贷款该怎么阻止 1回答
请问夫妻离婚后,法律对女人孕期,哺乳养育期和男人不对等的付出如何补偿?! 1回答
你好我有医保问题请教律师 1回答
多少岁可以拿结婚证? 1回答
儿童被车撞骨折应赔偿哪些 1回答
微信借钱不还多少钱可以立案 1回答
左肩胛骨骨折左第七根肋骨骨折算几级伤残 1回答
是金华律师嘛,浦江县 1回答
受不了领导刺激上吊身亡厂里怎么赔偿 1回答
准驾不符被撞影响责任划分吗 1回答
我只有一个女儿,没有办独生子女证,离婚后我没有再婚,前夫再婚后又生了一个儿 1回答
我被人打引发旧伤怎么办 1回答
取保候审期间检查院两次不予批捕三年后还有事吗 1回答
你好 我因为四年前老公犯事入狱了,第三年认识了一个男朋友,今年四月份的时候分手了,对方不依不饶,总是恶意诽谤,破坏我的名声,我们都是正常交往,我没有问对方要过一分钱,两个人出去吃饭,她要我归还,从四月份骚扰我到现在,还把我发到抖音上,说我是骗子,朋友圈之类的,见到熟人都故意说我是骗子,欺骗,我已经报警了,警察也警告她N多次了,他现在还是这个样子,因为我们都在广东,我是在贵州老家报的警,警察也打电话给他了,可他还故意诽谤,还故意把我上传到抖音朋友圈,我想问一下,像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1回答
物业费的收费标准我公司安排本月25日-30日,办理集中交房手续,您的交房日期为2020年11月29日,近期您会收到本公司邮寄的入住通知书,上述交房时需缴纳的各项费用及交房地点、需携带的证件及复印件,望您在本月25日前先至指定地点缴纳公共部分维修基金,届时携带相应票据前来办理。 此批次交房,物业费自办理交房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为优惠减免期,首年计费时间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为首年计费起始时间,逾期未办理交房手续,自2021年1月1日起物业公司将按《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第四条(原合同第十一条补充约定),每日收取50元保管费,请您及时办理! 另外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