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外公今年去世了,他2014年去公正了一份遗嘱,遗嘱上写,他死后所以的一切都是我小姨的,代书的是我小姨夫,然后去公正是我小姨带我外公去的,然后公证书上没有代书写的名字,也没有不是利益关系的证明人,也没有签字,但是遗嘱上有公证处的章,没有公证书。这种情况打官司有胜算吗?我妈是户主,我小姨的户口迁出去了。
2025-02-16 07:21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您的外公在2014年时签署了遗嘱,并且遗嘱中明确表示所有财产都由小姨继承,那么这份遗嘱可能被视为有效。然而,如果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该遗嘱的真实性或合法有效性,法院可能会要求重新评估遗嘱的有效性。此外,如果您认为遗嘱中的签名和印章不够完整,也可能影响遗嘱的效力。关于您提到的小姨是否为户主以及户口迁移的问题,这需要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才能做出准确判断。建议您尽快与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咨询,以获得更详细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