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结婚半年多了,婚前有乙肝,结婚时未告知对方,婚后感情不好,一直闹离,因为吵闹心情不好感觉身体不适,医院就医检查出是肝硬化伴脾功能亢进,5月份做了脾脏切除手术。在此之间男方不闻不问,想离婚把彩礼钱要回去。可是彩礼钱已经置办结婚用品花掉一部分了,手术又花掉了一部分。我们彼此都没感情,而他想方设法逼迫我先提出离婚,婚还没离接着就做了手术,他又说我隐瞒病情索要彩礼钱回去。请问律师彩礼钱该退吗?退多少合适?领证之前给我7万,举行婚礼后又给一万,他父母给的见面礼改口费1.8万,这些都算彩礼吗?
23天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一方在婚姻登记前患有传染病,并且隐瞒了这一事实,那么其配偶有权要求返还彩礼。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彩礼的具体数额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你需要提供证据证明你是在婚姻登记前就已经知道对方患有乙肝,并且隐瞒了这一事实。这可能包括双方之间的通话记录、短信记录等。 其次,你可以考虑将这部分款项视为你的“经济补偿”,并要求对方支付一定的金额作为“补偿”。这个金额可以根据你的情况和对方的态度来决定。 最后,如果你认为自己的损失超过了上述金额,或者你想要得到更多的赔偿,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你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