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湖北随州做培训机构前台,实习期一个月1500元,还要负责招生,如果没有招到人要扣500元钱,老板这次只给我发了1000元钱,这样合法吗?
2024-10-08 19:2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果您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您可以要求补足差额部分的工资。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还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因此,您有权要求雇主支付剩余的工资,并且可以要求赔偿因没有按时发放工资给您而造成的损失。 建议您与雇主协商解决这个问题,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如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