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半年,孩子抚养权归前夫,前夫长期在外地工作,孩子交由爷爷奶奶生活,没尽到抚养责任,我可以以这个为由起诉变更抚养权吗?男方不同意,对方从2016年10月份开始在乌当区生活,当事人在乌当区起诉离婚,乌当区的法院立案发过传票。女儿4岁了之前一直跟着当事人生活,男方家暴,
13天前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一方有虐待、遗弃子女的行为,并且另一方已经提出要求改变子女抚养关系,法院可能会支持这一请求。但是,具体的判决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生活环境等。 在您的情况下,孩子的母亲作为原告提起诉讼,要求变更抚养权。由于孩子的父亲未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自己有抚养能力或者没有虐待、遗弃子女的行为,因此法院不太可能支持他的诉求。 此外,您提到孩子的父亲有家暴行为,这可能是导致孩子与他分开的主要原因之一。在这种情况下,孩子的母亲可以利用这一事实来主张自己的权利,要求法院改变孩子的抚养权归属。 然而,最终的决定将取决于法院的具体情况和相关证据。建议您在进行任何法律行动之前,先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最准确和详细的法律意见。同时,考虑到家庭纠纷往往涉及复杂的情感和个人利益,最好通过协商或调解等方式解决争议,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