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起诉男方离婚,已经分居7年,但他户籍是黑龙江的,现在住在大连,需要律师诉讼处理,愿意支付律师费。
2024-06-25 11:43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想起诉离婚且已经分居7年,男方户籍在黑龙江,但目前居住在大连。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离婚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提起诉讼。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男方在大连居住已超过一年,您可以在大连提起离婚诉讼。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起诉状:详细说明离婚原因、请求事项等。 2. 身份证明:您和男方的身份证件。 3. 结婚证明:结婚证或其他能证明婚姻关系的文件。 4. 分居证明:如分居协议、邻居证言等,证明您们已经分居7年。 5. 其他相关证据:如财产证明、子女抚养情况等。 您可以联系当地的律师事务所,咨询专业的律师,他们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和诉讼指导。律师费用会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和律师的收费标准来确定。在聘请律师前,您可以与律师协商费用,并确保有明确的服务合同。希望您能顺利解决离婚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