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第二次开庭没有小孩户口证明,能判离吗

2019-08-13 17:02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这个不是判离的条件,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2019-08-13 17:02:51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6660今日律师解答 50886

相关推荐
在工地受伤去工厂跳楼威胁 1回答
律师监外执行办不了钱能退吗 1回答
公司出纳能否直接将同事欠钱压下吗 1回答
孝感的案件可以去汉口报警吗 1回答
持有质押权人的股权可质押给质押权人么 1回答
贩卖毒品小麻三点一克会判多久 1回答
河里划橡皮艇是否违法 1回答
从工地上摔下来赔偿要怎么办 1回答
劳动监察大队不管临时工被克扣工资怎么办 1回答
中燃一号合法吗。。。。 1回答
不想继承家产怎么办。 1回答
你好,拉群闹事违法吗 1回答
租房中介追责 找110还是律师 1回答
中止执行被告还会在黑名单上吗 1回答
我前段时间想代理一个中医药APP代理,交了一万元押金,给一周时间考虑,如果不做可以退换,现在他也不说不退就是一直拖着,现在都拖一个半月了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