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离婚房产纠纷问题,夫妻双方婚后共有房屋三处,一处农村院落两层上下400平,两处济南市旧村改造小产权房,在离婚协议书上注明以上三处房产归男方两套,孩子所有费用男方承担,女方一套作为生活必需用,儿子16岁和女方一起生活,将来三套房产都作为遗产留给唯一的孩子,这样可否受法律保护?希望及时得到回复,谢谢!
回答数:816
双方那个签订的离婚协议受法律保护,建议去公证处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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