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对象结婚10个月。现在因为感情破裂,我想离婚。她不同意协议离婚。现在她怀孕快4个月。我不想要这个孩子。我工作的工资跟结婚彩礼在她那里,我的工资有6万多,彩礼9万。结婚前,我买了房子,婚后房子贷款也是我一个人在还。但是没有做婚前财产公证。 请问律师: 1.如果她不同意离婚,我可以通过诉讼离婚吗? 2.在她那里的钱,包括彩礼算是我们的婚后共有财产吗? 3.我的房子算是共有财产吗? 4.如果我不能诉讼离婚,她把孩子生下来。我有义务负责她孕期跟孕后的所有费用支出吗? 5.因为原则问题,无法挽回了。希望能给我好的建议,谢谢!
15天前关于您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解答。 如果她不同意离婚,您可以考虑通过诉讼方式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您有权请求法院分割共同财产,并处理双方的抚养权和赡养费等问题。 在她那里的钱(包括彩礼)通常被视为共同财产,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证明这些款项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如果您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这些款项是您个人财产,则可以主张这些款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您提到的房子是婚后共同财产,因为它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双方共同购买并偿还房贷。因此,无论是否进行了婚前财产公证,该房产都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孕期及孕期产生的相关费用,您有义务支付,但前提是您已经承担了部分或全部购房款。如果您的收入不足以负担孕期的所有费用,您需要向对方提出补偿请求。同时,您还需要支付孕期产生的医疗费用和其他必要费用。 最后,尽管您的立场可能很困难,但请记住,维护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双方都能以理性和沟通的态度解决问题,那么最终的结果可能会更好。希望这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