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所住小区之前无任何物管,后来有人想赚钱就自行成立了业主委员会,每个月向业主收取停车费和卫生费总共105元,可什么都不做,请问这个我该怎么办?谢谢
2025-04-25 21:01您好!首先,根据您的描述,您所在小区可能涉嫌违法设立业主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居民委员会应当是社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其职责包括“负责调解居民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等。 在没有合法依据的情况下,业主委员会擅自收费的行为违反了上述规定,属于违法行为。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联系相关部门投诉。如果您认为收费行为不合法,可以联系当地的工商管理部门或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进行投诉。 通过媒体曝光。将此事曝光于公众面前,以提高关注度,促使相关单位引起重视。 向法院起诉。如果经过多次沟通和解决后仍无法解决问题,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寻求救济。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并不代表具体的法律意见。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分析,建议您尽快与当地有关部门或专业人士取得联系,以便得到更准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