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男方是士官,结婚不到一年没有孩子,共同生活20多天,因为对方当兵,所以在一起的时间不长,现在要离婚,需要返还彩礼吗?
2024-08-26 23:18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双方在结婚前有协议约定,在一方因军人服现役期间未与另一方同居生活的情况下,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返还一定的“彩礼”作为对补偿。但是,返还的具体金额应当由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财产状况以及当地的社会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来确定。 具体到您的情况,由于你们的婚姻关系尚未满两年,且考虑到军队生活的特殊性,法院可能会酌情考虑适当减少或者免除部分彩礼的返还责任。因此,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准确地了解您的权益,并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