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到岗公司第三天上岗考核不通过被劝退,期间还没有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公司是否需要支付赔偿?
2020-12-16 10:53劳务派遣工 派遣用工是涉及三方主体的,派遣员工是派遣单位的人,也只有派遣机构有权辞退派遣工,用工单位是不能辞退劳务工的,只能把员工退回劳务公司。由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合同,派遣单位有权辞退员工,但是不代表它可以盲目辞退员工,如果在派遣人员没有犯错的情况下辞退员工,是要经济赔偿的。 根据规定劳务派遣公司想要辞退派遣员工必须符合以条件派遣人员有以下情形才可以辞退: 1、派遣人员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用工企业的录用条件。 2、员工在工作期间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3、派遣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工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4、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订立劳动合同。 5、劳务派遣工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等。 劳务工被辞退有赔偿吗?如果派遣工没有以上情况的,劳务派遣公司还要辞退员工的就要赔偿。派遣员工就可以向劳务公司索要经济补偿金。 (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半年的补偿半个月工资);解除合同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的,还应给你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如果是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条件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应给双倍。 假使人力资源公司也不愿意支付补偿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派遣工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你们可以把实际用工单位和人力资源公司一起诉至仲裁,要求他们履行劳动合同义务,或者给予替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