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司资金四万三千元用于个人消费,其中八千八百八十元已经超过三个月,且对方已报警立案,会如何判刑,可以申请换行么,如果不能会判几年?
回答数:720
你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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