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民事案件类型有哪些

2019-08-22 23:25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一、确认之诉,指一方当事人请求法院确认其与对方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是否存在或者存在的具体状态之诉。具体可分为肯定确认之诉和否定确认之诉。 二、给付之诉,指一方当事人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一定民事义务之诉。给付之诉以请求履行的义务是否到期,分为现在给付之诉和将来给付之诉。 三、变更之诉,指一方当事人请求法院通过判决,改变或者消灭其与对方当事人之间现存的某种民事法律关系之诉。具体可分为实体法上的变更之诉与程序法上的变更之诉。

2019-08-22 23:25:29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6343今日律师解答 47715

相关推荐
打款给对方跑了怎么办 1回答
次丘法院有刘奉绪的起诉吗 1回答
帮别人担保贷款两年第二年我没有签字还要承担责任吗 1回答
十堰主打房屋损坏官司律师 1回答
离婚法院判孩子归女方,男方来闹事怎么办 1回答
对方已经撤诉了,为什么法院还打电话问能不能调解 1回答
欠平安银行3000元,并每个月还50。会被起诉吗 1回答
政府作出的土地确权决定书已经法院判决维持对方不予交付土地找哪个机关执行 1回答
天津市工伤鉴定赔偿农村 1回答
再婚不想让现任看到判决书 1回答
欠马上金融1000块钱可以起诉吗 1回答
欠银行钱法院下了传票怎么能消除 1回答
不小心收到一个赃物,退给派出所以后又罚款500,为啥是刑事处罚 1回答
放弃继承权公证完以后在走什么程序 1回答
养子坐牢判刑了养父可以解除收养关系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