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三年前我接柘城县贝贝特幼儿园一半的股份,当时对方说是有证的幼儿园,合法的幼儿园,对方也说是筹设期,结果是签合同当天筹设期已过,三年多过去了,幼儿园证件下不来,在这期间本人因没有证件影响到生源甚至无法正常的转让出去,甚至在今年的六月份教育局大会上局长大会点名说出贝贝特幼儿园是不合法幼儿园是黑幼儿园,造成了幼儿园生源流失,本人和当事人协商,因为当时接的幼儿园是不合法的,是无证的,违反了当时签的合同,请求退还给她们幼儿园,返还资金,有合同为证,麻烦律师事务所的工作人员给一个建议,还有就是当事人承诺说每年都有教育局补助,最后也不了了之,谢谢了
2025-01-19 19:58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存在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由于您在签署合同时并未获得相关证明材料或资质文件,因此可能存在违约风险。您可以考虑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关于教育局补助的问题,如果合同中对此有所约定,并且实际收到了补助款,那么这部分款项可以作为补偿的一部分,但具体金额需要依据合同中的条款进行计算。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由律师协助解决争议。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当注意收集并保存好所有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文本、支付凭证、往来邮件等,以便在必要时提供支持。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任何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