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对方不经责任方同意,私自去维修,算不算欺诈行为
2020-12-25 15:07在能够被交警接受受理的时间内。具体多少根据具体地方和事故情况确定。 这里注意:如果不是在事故当时报警而是事后,你所指控的对方不承认与其发生过事故,交警不受理;交警受理不等于能定责。因耽误时间现场灭失而无法定责的,交警开具事故证明,自己协商解决。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