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报案人说公安不立案,找检察院指定立案,立案那边要赔偿,不和解和撒案不了,被告认由立案决定吗?根本被告不曾骗新法人一分钝。公安口供就代表幺罪吗?
2024-09-12 04:47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如果您认为公安机关的不予立案决定不合理或不当,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以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处理。如果最终确定案件需要立案,可能会涉及到对犯罪嫌疑人的逮捕或者采取其他措施。 关于您提到的“公安口供”,虽然在某些情况下,警方的证词可能被视为重要证据之一,但并不意味着所有口供都代表犯罪事实。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同,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当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警方的证词、目击者的证言以及其他相关证据等。 对于是否应该和解以及撤案的问题,这取决于具体情况。一般而言,在没有确凿证据证明嫌疑人有罪的情况下,通常不会选择撤案。如果双方已经达成和解协议并执行完毕,则应视为案件解决。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问题还需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