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离婚是通过法院协议离婚,财产我都不要,净身出户,孩子归女方扶养,协议是不给扶养费我才离婚的,现在女方申诉我给扶养费,请问必须给吗?给的话我还有权利给我财产分割吗?我是打工族,如果要给,每个月的最低标准是多少?
7天前尊敬的客户, 关于您提出的问题,首先我要强调的是,无论是在何种情况下,抚养权和抚养费都是不可剥夺的权利。因此,在您的情况中,即使协议书中约定“净身出户”,也不能免除抚养义务。 在法律规定下,对于没有独立生活能力且不满18周岁的子女,父母应当负担其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至于抚养费的具体金额,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和生活水平,以及孩子的实际需要,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或者法院判决决定。 如果您有其他疑问或者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