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分居两年了,造成夫妻感情不合,破烈,但未离婚,但我想买房,听朋友们说,在还未买房子之前,先向法院上诉离婚,就是我现在想买的房子不会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请问律师这个是真的吗?
23天前在法律上,如果双方已经分居并认为夫妻关系破裂,即使没有正式的离婚手续,也可以视为夫妻关系已解除。在这种情况下,一方有权单独购买房产而不被视为与另一方共有。因此,你的想法是合理的。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是否可以单独购买房产还取决于当地的法律规定和购房合同中的约定。通常情况下,除非有明确的规定或协议表明房产应为夫妻共同所有,否则一方购买房产后,该房产仍被认为是个人财产,并且不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此外,你提到的“朋友的意见”也可能是基于他们的经验,而不是法律的专业意见。如果你对法律方面的问题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