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老板出学费我去学习,签了两年合同。可是现在老板做事不公平,没有按照合同上来。我能提出解除合同吗
27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因此,在您认为工作环境不公或待遇不合理的情况下,您可以依据上述规定提前30日书面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同时,建议您保留好与公司的沟通记录和相关证据,以便日后可能的仲裁或诉讼需求。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