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离婚后能给对方要经历损失费吗?

2021-04-15 16:28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好,双方自愿离婚,我国法律是不支持损失费用的。如果一方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要求对方支付一定的补偿

2021-04-15 16:28:48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3017今日律师解答 44452

相关推荐
温州中院判刑杭州服刑在杭州中院可以交赃款吗 1回答
开设赌场罪主犯,自首可以取保吗 1回答
山东免费律师咨询电话号码 1回答
原房主把房子过个公证人。没过给买家,算违法吗?可以起诉吗 1回答
律师 在线咨询你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 1回答
大冶法院法官有哪些人 1回答
你好!我考驾证,科一考完了,想去别的驾校考那三科,交得3500钱还能给我反回多少 1回答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数额怎么确定个人缴费基数 1回答
安装黄色爆闪灯违法吗 1回答
欠款欠条怎么写才能在法律上生效 1回答
中山宏力司法鉴定所可以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吗 1回答
出差期间私自去看朋友,途中出车祸,是否为工伤 1回答
借条没到还款日可以转让吗? 1回答
我的工商卡账号因为丢失,而被冻结 1回答
老师你好,之前有人为我担保过一笔钱,因为当时没及时还款,我和担保人都进了黑名单,而且银行从担保人的卡里扣了钱,现在我都把钱还给了他,但是担保人那边却说因为我让他进了黑名单,导致他好几年不能工作,孩子没有享受国家补助的钱,让我赔偿几十万,当时只是不能实现工资打卡,而且我给他找了好多工作,他也不去,现在非要赖着我给赔偿。我想问一下老师,在法律方面这个赔偿合理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