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不要孩子抚养费,过后可以以孩子的名字再要吗?
17天前在大多数情况下,除非有特殊原因(如经济困难或特殊情况),离婚时一般不会要求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如果一方确实需要支付抚养费用,通常会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并执行。 如果您已经与对方达成协议,并且该协议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则按照协议履行即可。如果协议中未明确规定,您可以在协议中提出修改或者补充。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应遵守法律规定和法院判决,确保协议的公平性和合法性。 至于是否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再次请求抚养费用,这取决于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通常,只有当原协议存在争议或者无法执行时,才有可能重新协商或提起诉讼来改变抚养费用的规定。因此,在处理此类情况时,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了解您的具体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