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大四学生,现在在校外实习。一开始说的是实习到明年6月份结束,但我来了之后发现公司有拖欠别的员工工资,我觉得我的工资可能也会被拖欠,而且我之后有别的安排不想继续工作了,想离职,但是公司领导不允许,我也害怕公司之后会拖着我的工资一直不给,所以我态度也不敢太强硬,请问我该怎么办?如果我递交辞呈一个月后在公司未同意的情况下直接不来上班,这样会违法吗?公司是否可以有理由不给我工资?(入职时签订了一份实习合同,当时说一式两份,公司一份我一份,但是后来不知道为什么一直没有把我的那份给我)
2021-01-08 1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