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问题是村内改造把我的猪厂占了。当时本人肥梗在医院医疗时村干部打电话让速搬,我己残,没办法回来把99年买地手续给村干部,并让我在上写潘犬松因病转给潘德军这句话,就这样把所有树和砖等占为村干部己有。当时干部宣传的政策是无偿归公,念你是用四仟买的地树钱参仟。潘德军说为我俩面子给你八仟。后来出院才知别人家比我猪厂小一半还给八仟并且地是原户有,树和物都是自己的,和他给说的话完全不服,(猪厂长27米宽16米)。请问合理吗,我怎么办。潘德军就是村干部,
17天前首先,您有权要求赔偿您的损失。根据法律规定,任何人在土地使用权被侵犯的情况下都有权获得补偿。 其次,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土地使用权归属以及赔偿损失。同时,也可以通过行政手段来解决争议,比如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再次,建议您保留与村干部相关的所有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录音、书面协议、证人证言等,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证据使用。 最后,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正对待,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聘请律师进行帮助,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