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就是两个人已经离婚了在民政局办的离婚手续。没有经过法律会不会起效,离婚协议书上写着房子和车子,小孩儿都属于女方,男方每月要付2000元的抚养费,这才有两个多月然后呢?南方现在反悔了,要起诉要回所有的东西。请问男方可以要回吗?
2025-03-03 15:58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书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合法有效的协议,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如果一方反悔要求撤回协议或者主张撤销离婚登记,则需要通过法院诉讼程序解决。 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对于房产、车辆等实物资产,法院通常会考虑双方经济状况、子女抚养情况等因素进行判决。至于抚养费,若双方无法就抚养费的具体数额达成一致,法院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生活需求以及双方的经济能力来确定抚养费的金额。 因此,您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返还财产,并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处理案件,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