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126条解释

2019-11-02 18:00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您好,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 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2019-11-02 18:00:17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30417今日律师解答 48456

相关推荐
容留他人吸最罪刑事拘留 1回答
国企领导占有国企厂区修建别墅可以起诉吗 1回答
工钱拿不到怎么办又找不人 1回答
手筋断了接好了但是功能差属于几级伤残 1回答
退休后劳动合同没有解除,单位继续用人 1回答
公司公章遗失作废以前签的合同还有效吗 1回答
报案后多久给处理结果 1回答
盗窃罪赃物价值10000退还了怎么判刑 1回答
榕树贷款不还犯法吗?可以不还吗 1回答
公司要求拉征信合法吗 1回答
浙江移动微法院执行立案没有记录吗 1回答
签了劳动合同被辞退怎么赔偿 1回答
贷款者不还介绍人有责任吗 1回答
只是年轻不懂事 生过一个孩子 没结婚证 没准生证 有出生证明 现在我嫁人了 去办理准生证 一定要在男方家办理么? 而且男方家办理 会查出来我的生育史么? 1回答
江阴劳动局在线咨询我们厂三个月不开工资怎么办有人管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