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理流程

2019-08-27 14:46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019-08-27 14:46:32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0944今日律师解答 43726

相关推荐
银行卡被冻结三天,三天后又被冻结半年里面有钱怎么办 1回答
你好,请问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过程中出现事故,用人单位可以不负责任吗 1回答
门面租赁合同到期后合同中没写甲方要承担乙方的装璜费吗 1回答
书面通知签字后的法律责任 1回答
我在工作岗位上出了车祸,算不算工伤吗 1回答
协议书扯消了,是不是连带认定书,是不是案件重新认定 1回答
高速公路上有砖块小车撞上了可以找产权单位打官司赔偿吗? 1回答
离过婚孩子母亲欠信用卡不还会不会影响孩子 1回答
离婚后给孩子抚养费不去看孩子犯法么? 1回答
农用车非法改装怎么处罚 1回答
多人同到法院院财产保全法院最后以什么为依据包赔 1回答
非机动车事故多久出鉴定书 1回答
什么情况下可以刑事讼诉 1回答
朋友打架我没动手打要判刑吗 1回答
请问当阳律师名单人员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