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朋友在2010结婚的,2015年他老公至今没有看望孩子跟她的父母,他老公是上门女婿,我朋友想跟她离婚,孩子给他两个自己带一个,目前为止他老公始终不见离不婚,女方想要一个闺女吧剩下的两个儿子给男方,请问这样的离婚能胜吗女方
2025-01-08 06:20婚姻法规定,如果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可以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如果您朋友和丈夫之间存在严重的家庭暴力或者其他严重的问题,导致无法继续维持婚姻关系,则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平等的监护权,但具体的抚养权归属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性格特点等。如果您的朋友认为自己的女儿更符合孩子的利益,那么她有权要求将女儿交给对方抚养。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必须确保孩子的身心健康不受损害,并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至于财产分割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9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具体数额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您可以考虑与丈夫协商,共同确定财产分配方案。 总之,建议您朋友首先尝试通过沟通解决这一问题,如果情况难以调解,可以选择法律途径寻求帮助。同时,也请注意保护好自己的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